苏雪林: 青春
记得法国作家曹拉的《约翰·戈乐之四时》(Quatre journees de Jean Gourdon)曾以人之一生比为年之四季,我觉得很有意味,虽然这个譬喻是自古以来,就有人说过了。但芳草夕阳,永为新鲜诗料,好譬喻又何嫌于重复呢?
不阴不晴的天气,乍寒乍暖的时令,一会儿是袭袭和风,一会儿是蒙蒙细雨,春是时哭时笑的。春是善于撒娇的。
树枝间新透出叶芽,稀疏琐碎地点缀着,地上黄一块,黑一块,又浅浅的绿一块,看去很不顺眼,但几天后,便成了一片蓊然的绿云,一条缀满星星野花的绣毡了。压在你眉梢上的那厚厚的灰黯色的云,自然不免教你气闷,可是他转瞬间会化为如纱的轻烟,如酥的小雨。新婚紫燕,屡次双双来拜访我的矮椽,软语呢喃,商量不定,我知道他们准是看中了我的屋梁,果然数日后,便衔泥运草开始筑巢了。远处,不知是画眉,还是百灵,或是黄莺,在试着新吭呢。强涩地,不自然地,一声一声变换着,像苦吟诗人在推敲他的诗句似的。绿叶丛中紫罗兰的嗫嚅,芳草里铃兰的耳语,流泉边迎春花的低笑,你听不见么?我是听得很清楚的。她们打扮整齐了,只等春之女神揭起绣幕,便要一个一个出场演奏。现在她们有点浮动,有点不耐烦。春是准备的。春是等待的。
几天没有出门,偶然涉足郊野,眼前竟换了一个新鲜的世界。到处怒绽着红紫,到处隐现着虹光,到处悠扬着悦耳的鸟声,到处飘荡着迷人的香气,蔚蓝天上,桃色的云,徐徐伸着懒腰,似乎春眠未足,还带着惺忪的睡态。流水却瞧不过这小姐腔,他泛着潋滟的霓彩,唱着响亮的新歌,头也不回地奔赴巨川,奔赴大海……春是烂漫的,春是永远地向着充实和完成的路上走的。
春光如海,古人(莎士比亚那样伟大的诗人么?安知他们中间,将来没有马可尼、爱迪生、居里夫人一般的科学家,朱子、王阳明、康德、斯宾塞一般的哲学家么?学经济的也许将来会成为一位银行界的领袖;学政治的也许就仗着他将中国的政治扶上轨道;学化学或机械的也许将来会发明许多东西,促成中国的工业化、现代化。也许他们中真有人能创无声飞机,携带什么不孕粉,到扶桑三岛巡礼一回,聊以答谢他们三年来赠送我们的这许多野蛮残酷礼品的厚意。不过,我还是希望他们中间有人能向世界宣传中国优越的文化,和平的王道,向世界散布天下为公的福音,叫那些以相斫为高的刽子手们,初则眙愕相顾,继则心悦诚服……青年的前途是浩荡无涯的,是不可限量的,但能以致此,还不是靠着他们这“青年的精力”?
春是四季里的良辰,青年是人生的黄金时代。是春天,是该鸟语花香,风和日雨,但霪雨连绵,接连三四十日之久,气候寒冷得像严冬,等到放晴时,则九十春光,阑珊已尽,这样的春天岂非常有?同样,幼年多病,从药炉茶鼎间逝去了寂寂的韶华;父母早亡,养育于不关痛痒者之手,像墙角的草,得不着阳光的温煦,雨露的滋润;生于寒苦之家,半饥半饱地挨着日子,既无好营养,又受不着好教育,这种不幸的青年,又何尝不多?咳,这也是春天,这也是青年!
西洋文学多喜欢赞美青春歌颂青春,中国人是尚齿敬老的民族,虽然颇受嗟卑叹老,却瞧不起青年。真正感觉青春之可贵,认识青春之意义的,似乎只有那个素有佻达文人之名的袁子才。他对美貌少年,辄喜津津乐道,有时竟教人于字里行间,嗅出浓烈的肉味。对于历史上少年成功者,他每再三致其倾慕之忱,而于少年美貌而又英雄如孙策其人者,向往尤切。以形体之完美为高于一切,也许有点不对,但这种希腊精神,却是中国传统思想里所难以找出的。他又主张少年的一切欲望都应当给以满足,满足欲望则必需要金钱,所以他竟高唱“宁可少时富,老来贫不妨”这样大胆痛快的话,恐怕现在还有许多人为之吓倒吧。他永久羡着青春,湖上杂咏之一云:
葛岭花开三月天,游人来往说神仙,
老夫心与游人异,不羡神仙羡少年。
说到神仙,又引起我的兴趣来了。中国人最羡慕神仙,自战国到宋以前一千数百年,帝皇、妃后、贵族、大官以及一般士庶,都鼓荡于这一股热潮中。中国人对修仙付过了很大的代价,抱了热烈的科学精神去试验,坚决的殉道精神去追求。前者仆而后者继,这个失败了,那个又重新来,唐以后这风气才算衰歇了些,然而神仙思想还盘踞于一般人潜意识界呢。
做神仙最大的目的,是返老还童和长生。换言之,就是保持青春于永久。现在医学界盛传什么恢复青春术,将黑猩猩,大猩猩,长臂猿的生殖腺移植人身,便可以收回失去的青春。不过这方法流弊很多,又所恢复的青春,仅能维持数年之久,过此则衰惫愈甚,好像是预支自己体中精力而用之,并没有多大便宜可占,因之尝试者似乎尚不踊跃。至于中国神仙教人炼的九转还丹,只有黍子大的一颗,度下十二重楼,便立刻脱胎换骨,而且从此就能与天地比寿,日月齐光了。有这样的好处,无怪乎许多人梦寐求之,为金丹送命也甘心了。
不过炼丹时既需要仙传的真诀,极大的资本,长久的时间,吃下去又有未做神仙先做鬼的危险,有些人也就不敢尝试。况且成仙有捷径也有慢法,拜斗踏罡,修真养性慢慢地熬去,功行圆满之日,也一样飞升。但这种修炼需时数十年至百余年不等,到体力天然衰老时,可不又惹起困难度?于是聪明的中国人又有什么“夺舍法”。学仙人在这时候,推算得什么地方有新死的青年,便将自己的灵魂钻入其尸体,于是钟漏垂歇的衰翁,立刻便可以变成一个血气充盈的小伙子,这方法既简捷又不伤廉,因为他并没有伤害尸主之生命。
少时体弱多病,在凄风冷雨中度过了我的芳春,现在又感受早衰之苦。所以有时遇见一个玉雪玲珑的女孩,我便不免于中一动。我想假如我懂得夺舍法据这可爱身体而有之,我将怎样利用她青年的精力而读书,而研究,而学习我以前未学现在想学而已嫌其晚的一切。便是娱乐,我也一定比她更会享受。这念头有点不良,我自己也明白,可是我既没有获得道家夺舍法之秘传,也不过是骗骗自己的空想而已。
中年人或老年人见了青年,觉得不胜其健羡之至,而青年却似乎不能充分地了解青春之乐。所谓“不识庐山真面目,只缘身在此山中”,谁说不是一条真理?好像我们称孩子的时代为黄金,其实孩子果真知道自己快乐么?他们不自知其乐,而我们强名之为乐,我总觉得这是不该的。
再者青年总是糊涂的,无经验的。以读书研究而论,他们往往不知门径与方法,浪费精神气力而所得无多。又血气正盛,嗜欲的拘牵,情欲的缠纠,冲动的驱策,野心的引诱,使他们陷于空想、狂热、苦恼、追求以及一切烦闷之中,如苍蝇之落于蛛网,愈挣扎则缚束愈紧。其甚者从此趋于堕落之途,及其觉悟则已老大徒悲了。若能以中年人的明智,老年人的淡泊,控制青年的精力,使它向正当的道路上发展,则青年的前途,岂不更远大,而其成功岂不更快呢?
仿佛记得英国某诗人有再来一次的歌,中年老年之希望恢复青春,也无非是这“再来一次”的意识之刺激罢了。祖与父之热心教育其子孙,何尝不是因为觉得自己老了,无能为力了,所以想利用青年的可塑性,将他们抟成一尊比自己更完全优美的活像。当他们教育青年学习时,凭自己过去的经验,授与青年以比较简捷的方法,将自己辛苦探索出来的路线,指导青年,免得他们再迂回曲折地乱撞。他们未曾实现的希望,要在后一代人身上实现,他们没有满足的野心,要叫后一代人来替他们满足。他们的梦,他们的愿望,他们奢侈的贪求,本来都已成了空花的,现在却想在后代人头上收获其甘芳丰硕的果。因此,当他们勤勤恳恳地教导子孙时,与其说是由于慈爱,勿宁说出于自私,与其说是在替子孙打算,勿宁说是自己慰安。这是另一种“夺舍法”,他们的生命是由此而延续,而生命的意义是靠此而完成的。
据说法朗士尝恨上帝或造物的神造人的方法太笨:把青春位置于生命过程的最前一段,人生最宝贵的爱情,磨折于生活重担之下。他说假如他有造人之权的话,他要选取虫类如蝴蝶之属做榜样。要他先在幼虫时期就做完各种可厌恶的营养工作,到了最后一期,男人女人长出闪光翅膀,在露水和欲望中活了一会儿,就相抱相吻地死去。读了这一串诗意的词句,谁不为之悠然神往呢?不止恋爱而已,想到可贵青春度于糊涂昏乱之中之可惜,对于法朗士的建议,我也要竭诚拥护的了。
不过宗教家也有这么类似的说法,像基督教就说凡是热心爱神奉侍神的人,受苦一生,到了最后的一刹那,灵魂便像蛾之自蛹中蜕出,脱离了笨重躯壳,栩栩然飞向虚空,浑身发大光明,出入水火,贯穿金石,大千世界无不游行自在。又获得一切智慧,一切满足,而且最要紧的是从此再不会死。这比起法朗士先生所说的一小时蝴蝶的生命不远胜么?有了这种信仰的人,对于人世易于萎谢的青春,正不必用其歆羡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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